国家集装箱海铁联运物联网(深圳港)示范工程

为统筹协调推进集装箱海铁联运工作,交通运输部、原铁道部两部委于2011年5月10日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合作协议》。

背景:

为统筹协调推进集装箱海铁联运工作,交通运输部、原铁道部两部委于2011年5月10日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合作协议》,明确两部将建立紧密务实的长效合作机制,加强在规划布局、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组织管理、信息共享和应用示范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推进海铁联运发展。

2012年12月,交通运输部下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国家集装箱海铁联运物联网应用(深圳港)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发[2012]797号),批复同意在深圳港开展国家集装箱海铁联运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由招商局港口有限公司承建实施。

2014年6月,交通运输部下发交水函[2014]488号文,批复同意国家集装箱海铁联运物联网应用(深圳港)示范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由招商局港口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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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

根据交规划发【2012】797号文件要求,在整合深圳港海铁联运业务链信息资源的基础上,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实现深圳港-长沙示范线海铁联运全程联网监控和物流信息无缝衔接,能够显著增强集装箱海铁联运市场竞争力。

方案:

借助政府政策支持,为深圳港海铁联运的业务发展建立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

建立深圳港区、内陆港公司海铁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单证、计费、商务管理、统计分析、预测预警一体化。

通过与铁道部门信息系统联网,采用物联网技术手段增强海铁联运环节中的透明度,为示范线路全程物流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配合业务部门和口岸监管单位的改革需求,为深圳、长沙两地口岸部门的通关和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平台。

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实施,逐步形成可复制的海铁作业标准模式,未来将标准模式移植到其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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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2015年4月, 长沙霞凝铁路货场通过长沙海关验收,正式成为海关监管场所,极大提升了海铁示范线路货物报关通关效率。

2015年8月,集装箱海铁联运物联网应用(深圳港)示范工程软件子系统海关监管子系统、企业信息管理子系统上线运行。

2016年,完成集装箱海铁联运物联网应用(深圳港)示范工程海铁信息平台建设。

2017年2月,长沙—布达佩斯中欧班列由广铁集团、中铁集装箱公司、广铁长沙货运中心和 “湘欧快线”平台公司联合组织开行,为推进“一带一路”互联互通、优化湖南国际物流发展格局、促进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提升内陆交通区位价值、支撑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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